旧工伤网
你的位置: 工伤网首页 > 专题聚焦 > 内容详情

农民工:工伤认定难引发维权之痛
时间:2014-11-04 20:20:42 作者:严碧华 来源: 阅读:1301

“前两天又开了庭,但没有宣判。从2005年3月到今,近两年的时间里,我先后十多次从河南民权来到北京,找了多个部门,都是没有结果,现在连基本的诉讼费都交不起,实在是撑不下去了,好多次我都想放弃算了。”春节前夕,河南省民权县农民张先法的妻子刘忠芹身心疲惫地告诉笔者。

一个农民工的不幸遭遇

2005年3月14日,经人介绍,河南民权的农民工张先法来到朝阳区石佛营炫特家园工地,与负责人谈好到该工地从事油漆工,约定工钱50元每天。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经过任何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张先法上岗了,在3楼外墙施工时,现场突然停电,在与同伴协商后张先法下去找电工,由于缺乏相应的防护设施,张先法不慎掉入地下室,脑部严重受伤,被送往医院,经检查为重型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进行简单的处理后张先法被拉回了工地宿舍。

张先法的家人闻讯后赶往北京,再次将他送到医院,被医生告知已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回避了。直到北京市建委安全监督总站和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介入后,用人单位负责人才赶到医院,探视伤者了解伤情之后,承诺全额承担伤者的治疗费用,同时承担在医院对伤者进行护理的家属在京期间的食宿费用。随后,支付了1万元医疗押金,留下两名公司员工照看伤者。然而,在朝阳区安监局处罚完毕后,用人单位就再也不管不问了,治疗所需的巨额医疗费使得张先法被迫出院。

2005年7月,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黄乐平接手张先法的案子,对其进行法律援助。在与责任单位协商赔偿遭到拒绝后,他多次到劳动部门交涉,给张先法申请工伤认定,却因为不能证明劳动关系而无法成立。只得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法院予以立案,主审法官要求张先法进行行为能力鉴定,鉴定结论为无行为能力,之后终结诉讼,随后又提起诉讼……

如此反反复复,截止到2007年春节前夕,第三次立案一审庭审结束,但判决仍需时日。

并非个案

“事实上,张先法并非个案,类似的情况太多了。”黄乐平忧心忡忡地对笔者说。

2003年7月9日,自江西贫困农村来到浙江金华做维修工的小程,在当地一家剧院修理空调时,他一脚踩空头部着地,后成了植物人。由于公司推诿责任,同年10月15日,一家人抬着昏迷不醒的小程四处告状,一法律援助中心闻讯及时介入。在经过了漫长的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和强制执行程序后,两年的时间已经过去,当胜诉曙光就在眼前之时,小程因无钱治病而死亡。

四川万源市青花镇七村农民蒲佰东,2003年,他跟随村里外出打工的人流来到山东省文登市,在一家砖厂打工,寄希望利用打工微薄的收入养家糊口,然而,他的工资被无情地拖欠了。更让他吃惊的是,在劳动部门,他发现自己打工的砖厂根本没有办理过工商登记,无法进行劳动仲裁。如果打官司解决,可自己又身无分文,没钱交纳诉讼费,走投无路的蒲佰东喝过农药、下过跪,最后不得不背着刚满周岁的孩子,在法院门前举起了“卖儿起诉”的牌子。

……

“从去年10月8日到今年1月8日,我们在3个月的时间里陆续援助了45件农民工工伤案件,远远高于去年同期的案件总数。”2007年1月18日,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公布了这一调查数据。

据有关部门调查,进城“淘金”的农民工,全国已经超过2亿人,其中为数不少的农民工遇到拖欠薪金或克扣工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得不到及时治疗、长期超时工作不支付报酬、违法解除合同不支付补偿等。

多重因素制约农民工维权

黄乐平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农民工维权,创办有中国工伤损害赔偿网,著有《工伤维权法律通》、《工伤事故疑难案例解析》等书。先后代理各类职工维权案件和全程给予维权指导案件100多件,涉及当事人400多人,帮助工伤职工通过协商、仲裁和诉讼的方式确认赔偿数额1000多万元,已经赔偿到位400多万元。在前不久全国总工会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开展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但即便如此,对于农民工维权,黄乐平仍然感觉力不从心。

那究竟是哪些因素制约了农民工维权呢?

黄乐平认为,农民工由于法律意识不强,与用工单位很多没有签订合同,手续不全,一旦出现问题,很难取证。在调查采访中,几乎所有受访农民工表示,根本不存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说法,和包工头口头约定就干活了。

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谢良敏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认为,农民工维权之所以难,除了没有完善的手续外,用工单位违法成本低是一个重要因素,即便农民工赢了,获得的赔偿可能仍然不多,甚至还不够支付维权的费用。此外维权程序繁琐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很多单位采取拖的政策,想方设法走完所有可以走的程序,最后农民工因为拖不起而不了了之。

谢良敏还表示,如果碰到工伤,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等繁琐程序使得农民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难。

黄乐平计算过,正常情况下(不含强制执行),在法定时效内走完工伤维权所有程序需要1286天(约3年半),如果用人单位存心设置障碍,这个时间可以长达1932天(5年多)。“我所认识的一个人,为了工伤赔偿,从开始到打完官司,花了将近6年时间;河北沧州的一个受害者,申报工伤12年了,还没被认定。”他认为,让最弱的群体去接受如此繁琐的程序,这是工伤认定制度和劳动仲裁制度的尴尬,同时也是农民工维权的绊脚石。

呼吁简化程序加大处罚力度

“有关法律法规应该简化农民工的维权程序,对于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没有必要经过工伤认定程序而应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要求赔偿,缩短农民工维权的时间。立法对逃避责任的用人单位要加大惩罚力度以补偿受害职工。”黄乐平说。他建议取消劳动仲裁程序,将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改为可选择的行政调解程序而非诉讼前置程序。在现阶段,可以考虑将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程序合二为一,目前都是劳动部门内部分工的事情,这样可以大大缩短农民工申请工伤和得到赔偿金的时间。

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著名公益律师佟丽华也建议,取消劳动仲裁制度,简化工伤认定和赔偿程序。

除此之外,谢良敏认为,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处罚力度显得尤为重要,处罚力度加大,违法成本高,用工单位在权衡利弊时,将偏向于和农民工和解,大大缩短农民工维权所需的时间和精力。 

我来说两句(0条评论)

工伤损害赔偿网

账号:
密码:
登陆
分享按钮
友情链接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
关于我们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申请友链
本网站由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所有,版权由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所有 Copyright@2012-2020京ICP备05069100号
站长信箱:huanglepinglaw@163.com    劳动维权热线:010-82357827 周一至周五 8:30-12:00,13: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