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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离我们应该有多远?
时间:2015-08-14 14:43:43 作者: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 来源: 阅读:1026

20158122330分许,天津市滨海新区发生爆炸。截至81319时,已有50人遇难,住院治疗701人,其中重症伤员71人。

两次爆炸威力巨大,现场腾起巨大的蘑菇云。中国地震台网估算出,两次爆炸相当于24TNT炸药爆炸的威力,而住在附近的网友称,“最开始还以为是天津被炸弹空袭了。”

目前,事故原因尚未明确,所确定的只是,爆炸发生于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区域内,瑞海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与一般的生产事故不同,此次事件,普通居民尤为真切地感受到了危险。

据报道,天津滨海新区港务集团瑞海物流危化品堆垛发生爆炸,多个居民小区损毁严重。爆炸后周围小区的居民都撤到第五大街上打地铺过夜,其中受损最严重的万科海港城(清水港湾)距离爆炸点仅约600米。

受到影响的不仅仅是从业人员、消防战士,战争般的恐怖景象,出现在普通人的生活中,只因为他们的家,就在危险品仓库边上。

81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道:“危险品仓库按照规定应该离居民区多远?”参加发布会的领导一时无言,央视随即将镜头切回了导播间。

有网友说,不应当为此指责参会领导。参加发布会的有滨海新区区长张勇、市消防局局长周天、市卫计委主任王建存、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而危险品的运输、存储,应该接受提问是安监部门——然而,安监部门却没有出现在这次发布会上。

网友所言不虚。在我国相关法规、标准中,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防护距离的概念,在消防部门牵头组织制定的防火间距和卫生部门牵头组织制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中都有涉及,但都由于制定目的而有其局限性:防火间距主要是针对非爆炸性的火灾事故,以火灾预防和火灾初期扑救为目的来设定;卫生防护距离是从保障公众健康的角度设定的,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从车间或生产、储存单元的边界扩散至居民区内,达到限制浓度的最小距离。

真正与此次爆炸事件密切相关的,是安监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中明确: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选址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当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河流下游的地域,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2014年,安监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中,明确将危化装置在发生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时,为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设定的缓冲距离作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并提出了安全防护距离的确定方法。

然而,到目前为止,在这次事件中,安监部门的声音是缺失的,公众对于危险品仓库选址的疑问,还没有得到回应。

如同潘多拉的魔盒被打开,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危险。平静生活的人们难以想象,自己住宅的附近,就潜藏着危险的“炸弹”。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脚步,却滞后于这种危险扩张的速度,使得“安全”不仅仅对于危险作业的工作人员,对于普通人也成为一种运气。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不到一年,惨痛的爆炸就在天津发生,我们期待着能听到安监部门的声音,看到弥补这种滞后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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