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当前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困扰工伤先行支付制度落实到位:部分社保经办机构对先行支付的申请的拒绝情况仍较严重,行政诉讼几乎成为获得先行支付的前置程序、劳动者举证负担沉重,“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证明十分困难、缺乏实施细则仍然是拒绝支付的常见理由、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是否适用该项制度已成新难题,以及社保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先行支付款项的困难。
针对《报告》内容,与会专家展开了点评与讨论,并对如何合理地完善先行支付制度,以及在报告列举的方法之外还有哪些其他值得借鉴和采用的方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