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广西人均纯收入和可支配收入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543元,剔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0.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64元,实际增长7.2%。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55元,比上年增长6.9%。其中,食品类支出1675元,增长6.5%;衣着类支出111元,增长20.3%;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支出193元,增长22.1%;医疗保健类支出229元,增长11.6%;交通和通讯类支出310元,增长12.6%;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支出183元,下降5.2%;居住类支出693元,增长2.2%;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62元,增长8.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490元,增长11.0%。其中,食品类支出4373元,增长5.9%;衣着类支出926元,增长8.3%;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支出854元,增长13.1%;医疗保健类支出625元,增长16.2%;交通和通讯类支出1973元,增长23.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支出1244元,增长11.9%;居住类支出1167元,增长14.3%;杂项商品和服务类支出328元,下降4.4%。
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8.5%,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8.1%。
编辑:义联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