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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玉林案件】劳工维权有奇迹 十六年沉冤昭雪——令人深思
时间:2014-11-05 14:34:13 作者:黄乐平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14797


2008128日晚上7点,我与朱茂林律师在外面吃饭,正在商量下一步工作安排的事情。接到办公室打来的电话,听到的声音却是许玉宝的声音,让我非常惊讶。一了解,才知道许玉林再审案件二审法院作出裁定,双方最终和解达成协议。上午刚刚拿到裁定书,拿到裁定书后许玉宝就迫不及待地坐上大巴,跑北京来向我报告这个好消息。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情也异常的高兴,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许玉林案件终于起死回生,让我不禁无限感慨。

回到两年前的夏天,朱茂林律师在办公室接到许玉宝的咨询电话,听许介绍了他们一家的不幸,因为该案非常典型,我对此事非常关注,试图与许玉宝联系,结果许玉宝因为没有钱而停机了。200610月许玉宝第一次来北京时候,神情非常沮丧,一说起家里的事情眼泪就哗哗的下来了,四十来岁的人看上去有五十岁左右,暮气沉沉。对比这次来的神清气爽,真的是判若两人。200611月,案件仍然没有启动再审程序,许玉宝提出让我给原审二审法院写一份专家意见书,希望对推动再审能有所帮助。我写了,而且是很用心的写了,但对于意见书的作用,我很怀疑,此前曾经给具体办案的法官或仲裁员写过相关的专家意见,也多少有些作用,那是因为别人对我个人的认可而采纳我的意见。要让审委会的委员都接受我的意见,真的不是那么容易。而我的意见,最终为审委会所采纳,决定提起再审程序,要知道,此前辽宁省高院审监庭出示过建议再审的函却并没有被采纳。说明专业意见在司法体系中还是受尊重的。我与朱茂林前后两度到阜新代理再审一审、二审案件,每次去我们的行踪都有人掌握。一审过后,案件迟迟未判,为此我在媒体上撰文《劳动维权:以人格尊严的名义》,最终再审一审判决清河门煤矿赔偿628000余元。二审所面临的压力就更大了,进入二审程序后,我能明显地感觉到气氛的诡异,一位对我非常尊重的司法界的朋友,都要回避跟我见面了。也因为深感事态重大,在我们前往阜新代理二审案件的时候,新华社的记者叶含勇先生、网络报的首席记者严碧华先生还专门到阜新关注此案,以示声援。毕竟,阜新矿务局是当地最大的企业,该企业的法人与阜新市的市长同时地局级干部。我还专门到当地拜访阜新市总工会有关领导,阜新市总工会对我们的维权工作表达了高度的支持,还专门委派法律部长旁听了庭审过程。全国总工会法律部对此案也表达了关注。二审过后,《半月谈内部版》、《中国安全生产报》、《北京晚报》、《网络报》对本案进行了报道,新华网在头版要闻栏目下报道此案。解决案件的过程远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最后在多名市委常委的关注下,许玉宝与有关单位达成了和解。鉴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伤在当地涉及的群体极为庞大,甚至还有比许玉林遭遇更为复杂的工伤案子。考虑到用人单位的顾虑,裁定书最终对于赔偿事宜只字未提,而许玉林个案最终得到了彻底的解决。

夜深了,玉宝离开我们办公室时已经是晚上11点了。临走的时候,我问玉宝,这结果你满意吗我很满意,我弟他们也很满意,玉宝这样回答我。我又问玉宝,要是你没找到我们,没有这结果,你这事你打算怎么整呢?玉宝扑哧一笑,说:也不知道咋整,还真没想过,也不敢想。

有无数过象许玉宝这样的人和家庭,他们在维权的道路上不知道咋整,不敢想象未来的结果,但他们还是要一如继往的走下去,这究竟是为什么?无数个这样的劳工,他们悲惨遭遇却并不能得到足够的关注,因为他们被边缘化了,没有太多的人有兴趣来关注他们。因为关注他们的人也同样有可能面临边缘化的处境,真正脚踏实地从事劳动维权的律师也许就面临这样的尴尬。大家看到的是优秀的劳动维权律师好像并不是很多。

顺便补充一下,许玉林再审二审案件中,该院的主管领导就是阜新市矿务局的一个主要领导的家属。许玉林案件胜利结束了,我却并没有感到轻松,因为还有很多待解的难题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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