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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猛于虎
时间:2014-11-06 16:47:29 作者:蒋玮薇 来源: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 阅读:1455

我给你一万五,你帮我把那个受工伤的民工搞定。我有钱也不赔给他。”一位财大气粗的企业主,通过熟人找到律师黄乐平。“你不是熟悉工伤赔偿的法律吗?你就跟他玩程序,耗着他。”

代理费并不算少,但黄乐平断然拒绝。

对于另一些找上门的赚不到钱的官司,他反而更有兴趣。

一天,他的电子信箱里收到一封陌生来信,一个民工因为工伤来寻求帮助。自从出版了《最新工伤处理操作实务》一书,这样的信他每天至少会收到十几封。通常,黄乐平只是回复电子邮件给他们,解答他们的疑问,但这一次似乎很不同。来信人是一个名叫王华生的江西籍民工。他不会发电邮,别人帮他代发一次,要收30块钱。

 30块钱,对民工来说,是一个星期的生活费了,更何况他本身还是一个受工伤者,已经没有收入来源。我怎么能坐视不理?”黄乐平一点没犹豫,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给了对方。

王华生很快打来电话,在电话里大哭。他在浙江瑞安打工,上班路上被摩托车撞倒,需要修补颅骨。老板说不算工伤,拒不赔偿。为了向有关部门求助,他在雨中步行了两个多小时。没有雨伞,只能用塑料袋包住手术后刚拆线的头部……他不知道如何为自己讨公道,黄乐平成了他最后的希望。

 “我在电话里对他说,你不要哭,你是个男人,就算打落了牙齿也要往肚子里咽。因为工伤的痛苦,我自己也深有体会。”黄乐平说。

从大学法律系毕业后,黄乐平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集团总部担任法律顾问。2002年年底,他参加了工会组织的球赛,右膝受伤。开始觉得伤情不重,以为休养一段时间就好了,考虑到自己还要在公司发展,所以,“明知道可以申报工伤,却没申报”。

但他的膝伤越来越严重,甚至不能行走。为了不耽误上班,他不得不每天打出租车上下班。在膝伤未愈的情况下,他带着支架飞赴广州,为单位办理一个标的超过500万元的案子,一待就是9天。有时候摔倒在路上,需要别人帮忙才能爬起来,身高将近19米的他,有时也忍不住掉泪。

当时,他的经济状况很不好:妻子刚怀孕,新买的房子要还贷款。最坏的消息来自医院,医生确诊他右腿前交叉韧带断裂、半月板撕裂,必须立即做手术。手术以及康复所需的高额费用超出了他本人的承受能力,不得已,黄乐平提出申报工伤。

 “我当时所在的单位,是国资委直属的大型企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我满以为会得到妥善解决。3个月后,一个好心的同事才偷偷告诉我,人事部门根本就没有为我申报,他们也不认为是工伤。在这之前,我已经为单位挽回了2000多万元的损失,我想,也该为自己讨个公道了。”

职业敏感让黄乐平选择了理性的方式。他去北京市宣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咨询,又找同事当证人。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很快便对提供证言的同事施加压力,同事纷纷要求撤回证言。黄乐平只好去找公司工会的一位领导,“我能用诉讼为单位讨回权利,也能用诉讼为自己讨回公道”,这才拿到了以工会组织的名义出具的证言。

受伤11个月后,黄乐平终于获得工伤认定。人事部门的领导对此大为光火,用修改液把黄乐平在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上填写的“行动很不便”、“十分痛苦”、“极为难受”全部涂掉。但最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还是为黄乐平作出了公正的裁决——伤残6级。又经历了数十次与单位的艰苦谈判,20054月,黄乐平得到了12万元的赔偿。他随即离开了那个单位。

在申报工伤与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的过程中,黄乐平翻阅了不少关于工伤实务处理的书籍,却发现几乎所有的资料在涉及工伤处理的全过程时都有欠缺。“像我这样的法律专业人士,要从中寻求全面指导都相当艰难,普通人哪里看得懂?尤其20041月《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之后,工伤认定乃至工伤待遇落实的全部流程,都没有介绍。

 “我要写一本既专业又‘傻瓜’的书,让民工都看得懂。他们也许请不起律师,但可以按照这本书的指导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这种理念下,黄乐平的第一本书《最新工伤处理操作实务》面世了。书里涉及单位工伤保险缴费不足问题、平均工资的计算及扣发工资的补发、交通费的报销、医疗费的报销、护理费的计算等多方面的实用问题。

这本书于200491日出版,一版印了5000册,短短4个月内售罄,大大出乎出版社的预料。2005年推出的第二版印刷了1万册,也很快断货。

 “书出来之后,我接到许多求助电话和信件,光是信件就有400多封。在回信的过程中我考虑,我写信回答一个问题,只有一个人能够看见,也只有一个人获得帮助;如果能够公开的话,就可以被很多人看见,很多人可以从中获得帮助。我能不能办一个网站呢?”

20054月,中国工伤损害赔偿网(wwwgongshang120.com)成立了。站长黄乐平确定网站的宗旨是“关注弱势群体维权,感受工伤职工心声”。网站如今已有上万注册会员,有的会员还是地方政府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随着“工伤120”知名度的提高,找上门来寻求帮助的民工也越来越多,张先法就是其中之一。

 “当别人带我去见张先法时,他已经不认识妻子了。20053月,他打工时不慎掉入地下室,脑部严重受伤,醒来时已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右半身失去知觉,大小便失禁,无法坐、立和行走。”黄乐平回忆起张先法在郊区租住的平房:不足6平方米,一张上下铺的木板床和一把折叠椅就是全部家当。

黄乐平带着张先法的家属去区劳动部门申报工伤,申请4次才被受理。而工友受到包工头的影响,拒绝作证,无法证明劳动关系。为争取时间,黄乐平只好协助张先法家属申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立案。因为没有和用人单位达成和解,接下去,还有漫长的法律程序要走: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一直到民事诉讼。

黄乐平计算过,正常情况下(不含强制执行),在法定时效内走完工伤维权所有程序需要1286天(约3年半),如果用人单位存心设置障碍,这个时间可以长达1932天(5年多)。他所认识的一个人,为了工伤赔偿,从开始到打完官司,花了将近6年时间。河北沧州的一个受害者,申报工伤12年了,还没被认定。“让最弱的群体去接受如此烦琐的程序,这就是工伤认定制度和劳动仲裁制度的尴尬。”黄乐平说。

他举了王华生的例子。王华生两次手术花了33万元,每月伙食费160元,补品(鸡蛋、红糖以及低档奶粉)100元,房租200元,医药费300元……而全部收入就是妻子每月挣的五六百元。在遭遇工伤13个月后,王华生拿到了工伤认定书,但这仅是开始。“有时我也犹豫,是否应该劝他们接受较低的赔偿而避免长期的法律程序?”

实际上,很多工伤者迫于经济压力,最后不得不接受低价的“私了”,甚至放弃索赔。黄乐平认为,应该修改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制度,“取消那些给工伤者带来巨大压力的烦琐程序。比如把相关的权力全部交给劳动仲裁委员会,而不当成行政行为处理,这样既可以节约社会成本,也不会影响处理水平。”

在黄乐平的帮助下,王华生重新做了工伤认定,从原来的9级伤残(赔偿不到3万元)改为6级(赔偿约8万元,且用人单位不能随便和伤者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双方重新坐下来进行调解。20061月,王华生终于拿到了赔偿。“我听了黄律师的话,不看到钱,绝不签协议。”

王华生的难题解决了,黄乐平却觉得越来越累。他像是陷入了一个深潭,无法自拔。

为了给张先法认定工伤,他跑了4趟区劳动局,却因为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空手而回。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查一次;找证人作证3次,最远的一次跑到昌平;为病人康复治疗及伤残鉴定、行为能力鉴定取证,去康复中心三次,朝阳医院两次,方庄医院一次,安定医院一次,北医六院三次。由于张先法家属提供的立案材料不完整,他不得不代替家属一趟趟跑法院,至少不下20次。此外,看望张先法、配合家属与事故负责单位协商、协助媒体采访等至少5趟;专门向张先法的家属了解情况、做家属的工作至少5次;由于案情复杂,找资深律师、法官朋友探讨案情不下5次……

黄乐平说:“到目前为止,我在张先法的个案上至少投入了30个工作日,直接现金投入超过5000元(家属只支付了1000元)。最深刻的感受是:民工维权真难!”

几年来,黄乐平直接回复过的工伤咨询不下2000人次。这牵扯了他很多精力,以至律师事务所的同事对他颇有微词。因为这些咨询,黄乐平全是免费的,而律师事务所毕竟还有经营的压力。民工法律意识薄弱,举证能力差,有的家属还埋怨免费为他们代理的黄乐平。这使得他对自己的工作方式产生了怀疑:我70%的精力都花在工伤维权上,却好像帮不了几个人,这种模式是可持续发展的吗?

 “出1本书,可能比做10个案子对社会更有贡献。”黄乐平说。王华生就是在《最新工伤处理操作实务》的指导下,开始了自己的维权行动。眼下,黄乐平已经出版了4本书,还有两本即将出版。下一步,他希望成立一个民间机构,用与政府合作的方式,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为民工提供帮助。“这做起来很不容易,我已经联系了大半年,进展缓慢。”

在开通了工伤咨询热线电话后,他“希望有更多进入律师核心业务的人参与进来。如果由那些边缘化的人来做边缘化的事,或许会让这事更边缘化”。

黄乐平希望:“最好是那些开着宝马车的人,也能来为民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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